土地用地性质变更污染状况调查、疑似污染地块调查、污染地块风险评估。
针对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地块、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土壤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对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包括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计算,确定污染地块对人群的健康风险。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土壤污染状况修复验收。
新造镇曾边村暨大留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埃克森化工(番禺)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岛尖大元村国有建设用地征收项目(富龙路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广州市莲港船舶清油有限公司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
Q:什么情况下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A:建设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或者公务服务用地,被列为疑似污染地块的用地,均需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Q: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是否可以只开展第一阶段调查?
A: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时,如果经调查地块及周边均不存在污染,可以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开展第一阶段调查。
Q: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流程是什么?
A:土壤污染状况基本调查流程为通过第一阶段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制定工作方案,如经前期判定无需进行采样分析,可编制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并经评审后上传全国污染地块系统;如经第一阶段调查需要进行采样分析,则制定工作方案并采样分析,编制第二阶段调查报告,经评审后上传全国污染地块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