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岛尖大元村国有建设用地征收项目(富龙路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元村富龙路5号,中心坐标:东经113.499666°,北纬22.752151°。
3、基本情况: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33684.5平方米。地块1993以前为农用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公司于1993年取得地块使用权,地块利用性质为商住楼宇用地。2015年李小龙(自然人)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土地利用性质为商住楼宇建设用地。地块未来规划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B1R2),按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二、调查方案
调查单位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污染识别阶段,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潜在污染源,对于潜在的污染源,识别可能的污染物,以确定进一步调查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目标污染物和污染区域。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开展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第二阶段——污染证实阶段。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导则制定方案、进场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通过与风险筛选值比较,分析和确认场地是否存潜在风险及关注污染物,确定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可能的空间分布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方案。
三、调查结论
项目地块土壤和底泥样品监测结果均未超第一类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两个样品砷略超筛选值,地表水检测结果未超风险筛选。根据结果分析,砷非调查地块特征污染物,推断为周边地下水污染物迁移所致。结合本地块的地下水功能现状,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地下水中的砷不会对人体产生健康风险,但在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须采取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
综上,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岛尖大元村国有建设用地征收项目(富龙路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公示版.pdf